关于认真做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通教监〔2016〕12号
关于认真做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心学校、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监督,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工作能落到实处。现根据《教育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通山县中小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对我县2016年度离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审计质量及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朝庆
副组长:朱国华 陈世富 夏茂盛
成 员: 王定成 舒跃飞 陈贤政 徐启高 阮美玉
吉茂平 许民盛 阮仕齐 金国雄 张绪文
李兴禾 汪思雄 吴作昊 鲁敦荣 熊 勇
二、成立审计小组
序号 | 被审单位 | 离任校长 | 审计组长 | 主审 | 审计员 |
1 | 杨芳中学 | 熊勇 | 舒跃飞 | 阮美玉 | 程玉玲 |
2 | 通羊二小 | 徐唐健 | 舒跃飞 | 张炳尧 | 吴乐平 |
3 | 通羊三小 | 袁文斌 | 舒跃飞 | 吉茂平 | 吴乐平 |
4 | 通羊四小 | 王定君 | 舒跃飞 | 吉茂平 | 吴乐平 |
5 | 九宫山镇中学 | 杨道普 | 舒跃飞 | 吉茂平 | 李兰芷 |
6 | 厦铺中心学校 | 徐立高 | 舒跃飞 | 许民盛 | 黄斌 |
7 | 杨芳中心学校 | 鲁敦荣 | 舒跃飞 | 许民盛 | 程玉玲 |
8 | 富有中学 | 邓征东 | 李兴禾 | 王定洲 | 李兰芷 |
9 | 宝石中学 | 李明军 | 汪思雄 | 成 锴 | 陈世树 |
10 | 杨芳小学 | 金良平 | 熊勇 | 谢承义 | 程玉玲 |
11 | 厦铺中学 | 程浩 | 鲁敦荣 | 程宗权 | 黄斌 |
12 | 燕厦中学 | 石耀祖 | 张绪文 | 郭志坚 | |
13 | 寺下中学 | 陈才添 | 金国雄 | 王贤珠 | 黄锦万 |
14 | 杨林中学 | 孙钦杰 | 吴作昊 | 万维荣 | 陈兰 |
(审计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阮美玉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工作。)
三、审计时间范围
自该学校主要负责人任职以来至2016年8月份。
四、审计重点
主要是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公布以来,该单位对教育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校产管理情况;财务(工会)收支管理情况;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失误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情况。
五、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届中审计工作,从2016年9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各审计小组自行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是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及有关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审计调查,做到及时提供真实审计资料,具体包括: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和廉洁自律情况说明;2、任期内预算报告、批复和决算的有关材料;3、任期内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纸质、电子)资料;4、任期内有关基建项目的预、决算报告,承建合同,施工记录等资料;5、学校行政会议、教职工代表会会议记录、纪要;6、财务管理和有关经济决策制度;7、任期内有关职能部门做出重大事项监察结果、处分(处理)决定及纠正情况的资料;8、单位工作总结、年度受表彰和认定的工作业绩情况以及督导评估的结论意见;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是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前,要召开多方面的座谈会,被审计单位要及时通知座谈会对象主要包括学校班子成员、财务核算组成员、教师代表和工会委员等按时到会,积极配合审计调查。
三是按照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审计小组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有关制度,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努力减少审计风险。同时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不泄露单位财务秘密;不向相关责任人透露还没有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等。
通山县教育局
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编审:阮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