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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就我县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工作的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14-7-25 8:44:35 人气:119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2014年7月24日,我局安排负责基础教育负责人就人民群众关注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问题答记者问。

问:寒暑假期间,在职教师可以进行有偿补课吗?

答:县教育局三申五令,严禁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行为。

问:新生办理入学有什么要求?

答:新生入学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及监护人相关信息,以备查验是否符合入学条件。教育局将对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违规招收不及龄学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跨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对学籍资格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学校将全县通报。

问:学生可以随意转学吗?

答:学生转学必须按相应流程办理。学校不得为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办理异动手续。城区中小学转学严格一把手审批制,确有正当理由的异动,接收学校必须遵循“一个口进、一支笔批、先办手续、最后进班”的原则接收学生。

问:学校可以依据学生的成绩而设立所谓的重点班、快慢班吗?

答: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点班,应坚决取缔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快慢班及其它变相重点班,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各种择校、择班现象,扎实推进教育公平。

问:如有学校、教师有令不行,有规不依,该怎么办?

答:县教育局将随机对学校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督查,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规行为。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辖区学校的管理、督办,落实总支成员蹲点包校、审核签字、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规定、工作马虎、玩忽职守造成影响的学校相关责任人报纪检监察部门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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