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正文

关于汪延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日期:2016-1-12 19:34:15 人气:142

各乡镇中心学校、机关股室(站)、县直学校(园):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汪延煜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祖荫同志任局计划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黄锋同志任通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22日起计算。


通山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