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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11/22 14:59:55 人气:64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了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县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按照咸科文[2016]28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将组织参加第四届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宗旨

第四届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

二、实施原则

1、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按照《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校青少年参与,并向教育局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2、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作品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三、实施要求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竞赛项目分为评审和竞技两大类别,具体如下:

(一)评审类项目

1、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学DV。

2各校在比赛的基础上,按要求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选送竞赛优胜者。

3、各校须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具体负责大赛的申报工作及日常的工作联系事宜。

4、各校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完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申报工作。请将其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要求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盖章)按要求送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届时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能参加本届竞赛。青少年科学DV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5、有关评审的具体要求详见《咸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二)竞技类项目

1、内容:机器人、七巧科技、无线电制作。

2、各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在积极组织竞赛的基础上按要求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

3、青少年机器人、七巧科技、无线电制作等竞赛的具体要求和竞赛项目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1、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1)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小学的在校学生。

2)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学生。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仅限在校小学生参加。

3、各校申报数量见《名额分配表》。

4、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作者所在学校必须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申报项目的资格予以确认,并在项目申报表上盖章后上交。作品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发生侵权行为的将负法律责任。

、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

根据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和本次大赛的表现评定县优秀科技教师,并向市里推荐一至两位优秀科技教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通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吴华英

话:0715-2298635,电子邮箱24578705@qq.com


通山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