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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2016年第8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来源: 日期:2016-8-24 17:11:30 人气:7

按照《关于认真开展2016年第8期“主题党日+”的通知》(通组通2016〕16号)要求,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定于8月1日(星期一)下午开展2016年第8期“主题党日+”活动为有效指导局机关各支部、县直学校(园)各总支(支部)开展“六事联动”完成规定动作,切实做好“+”文章,特制定有关方案如下: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各单位、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重要精神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8个方面要求,通过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委会等形式开展专题研讨,做到人人发言、人人谈体会,真正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带头真学深学、真信真用。广大党员要深化个人自学,推进学用结合,自觉把学习讲话精神转化为抗洪救灾、教育精准扶贫、推动山通水富、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将学习讲话精神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以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效。

二是学习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单位、各支部要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16〕37号)、《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组通〔2016〕39号),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清楚地认识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的应尽义务;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三是开展拥军优属,传递关怀温暖。“八一”前夕,各单位、各支部可结合实际,走访慰问部队官兵,特别是战斗在抗洪一线的官兵,以及伤残军人、烈士遗属、立功受嘉奖现役军人,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重大贡献的老红军、老军人,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八一”当天,各单位、各支部可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本单位复员军人参加,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勇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及时掌握复员军人的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继承优秀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各级党组织要把家风建设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颂扬清廉家风的动漫短片《水滴石穿》(可点击网址http://www.xnzg.gov.cn/ShowInfo.Asp?
ID=23,774,53417.71观看),借助传统文化熏陶,倡导以“廉”守家。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咸宁最美家庭”暨“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清风满家”主题,开展道德讲堂、领导干部谈家风等活动,倡导以“德”齐家。

五是开展义务献血,传递正能量。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响应

义务献血活动的号召,在“血荒”期间,主动与献血站对接,引导身体健康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义务献血活动。通过义务献血,展示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风采,传递红色正能量。

在抗洪救灾一线的党员,可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将履行督导职责,认真检查被单位、各支部的工作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总结工作做法,将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2日上午11点前报局办公室307室

                       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6年7月22